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三十八条
回到全文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