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1988年1月19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