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植物检疫和森林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风险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和控制技术。

发生疫情或生物灾害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处置和报告。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