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通航水域和管辖海域内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