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则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