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维护公序良俗,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行为。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