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自治区实行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国家和自治区有 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自治区实行地质成果有偿转让制度。有偿转让的地质成果,应当经国有资产评估部门进 行资产评估。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