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探矿权人可以对适宜边探边采的复杂类型矿床进行开采,但应向 原颁发勘查许 可证的机关、矿产资源储量审批机构提交论证材料,经其审核同意后,办理采矿登记,领取 采矿许可证。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