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六条已废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依照《矿山安全法》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管理 兵团所属矿山企业 的矿山安全工作,并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兵团各师、团的 矿山安全工作受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