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管理,生产、使用能源和开发、利用节能技术等活动,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