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高速公路,是指符合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并向社会公告,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