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应当缴纳房屋权属登记费(包括证书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房屋权属登记收费按规定纳入财政性资金统一监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