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草海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