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中藏蒙医事业的投入。

中藏蒙医事业费和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