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