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章 灭火救援第四十八条已修改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