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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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