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