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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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