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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五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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