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