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三十二条有效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