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