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从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上一级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