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