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检察官的,任命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任命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任命机关撤销该项任命。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