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已修改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