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法官实行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工资制度,按照法官等级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并建立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机制。

法官的工资制度,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另行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