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