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