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有效驻粤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承担本省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