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四条有效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院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单位应当明确并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通过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可以采取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挂牌交易、拍卖前的基准价格。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