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有效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