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鼓励高等院校加强种业相关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实习基地建设,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训创新机制,推进种业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建设。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种子企业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育种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