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种子条例/第三章 品种审定、认定、登记与评定第十五条有效通过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主要林木品种,由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审定公告公布的适宜生态区域推广。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