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废止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9月5日自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