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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有效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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