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