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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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