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章 预算编制第三十六条有效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