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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八条

有效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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