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