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