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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四十四条

有效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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