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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有效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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