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第五十二条有效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