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 家庭承包/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有效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