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三章 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第一百八十二条已修改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区内遇险,其所有人或者国籍登记国参加搜寻援救工作,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按照两国政府协议进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一百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