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二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一百六十九条已修改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提供的保险或者担保,应当被专门指定优先支付本章规定的赔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一百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