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 设立第十六条有效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