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