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章 社会服务第四十一条有效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